郯城县检察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发布时间:2021-02-07 15:16:58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5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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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检察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2月7日,我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郯城街道办等部门共同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活动中,检查组对县主城区西关批发市场、皇亭路、郯西路等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查看是否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场所内是否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烟花爆竹的存放是否符合标准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员立即进行整改。 

下一步,我院将加大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合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切实保护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