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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检察院依法从快批捕两名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
5月30日,我院依法从快批准逮捕两名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侯某某和姚某甲。
案件发生后,我院派出员额检察官迅速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参与案件讨论,就侦查重点、证据收集、程序规范等问题提出建议。在提前介入的基础上,承办人全面、快速审查案件材料,依法讯问两名犯罪嫌疑人,并于提请批准逮捕次日从快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