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我院“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0-07-07 09:34:47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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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我院“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63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昌栋带领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代表一行10余人到我院视察“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彬等陪同。

视察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我院“检察文化中心”,观看了我院工作短片《疯狂的口罩》,听取了孙振江副检察长“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听取了李彬检察长今年以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与会领导对我院取得的工作成绩予以肯定,对下一步工作开展尤其是推进试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刘昌栋要求,要加大“企业犯罪相对不起诉”试点工作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认知度: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优化企业营商法治环境;要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经验,为全国试点工作提供郯城样板。刘昌栋主任强调,县检察院要继续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主动性;要继续坚持业务立检,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要继续坚持强基固本,不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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