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检察院举行“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揭牌仪式
暨团十八大精神宣讲会
7月19日,郯城县检察院举行“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揭牌仪式暨团十八大精神宣讲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彬出席会议并讲话,团县委书记王超峰、副书记朱加来和我院部分青年干警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共分为五项议程:一是由李孟琳同志作团支部工作汇报;二是团县委副书记朱加来宣读表彰决定;三是郯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彬同志与团县委书记王超峰共同为我院“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揭牌;四是郯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彬讲话;五是团县委书记王超峰给郯城县检察院青年干警做十八大精神宣讲报告会。
李彬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荣获“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是我院检察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团县委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对青年干警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青年干警要有积极向上的心态;二是青年干警要有脚踏实地的作风;三是青年干警要有精益求精的精神;四是青年干警要有保持学习的能力。